我是莊閎凱,是一名律師,同時對於形塑世界的法律、商業、科技有深厚的興趣。寫作讓我更深入理解這世界背後一切的原理,歡迎你透過我的視角看見世界,知道、參與同時也一起形塑世界。

月份: 2021 年 7 月

【GDPR】英國ICO宣佈指引,雇主可不可以確認勞工是否曾經感染covid-19?

雇主是否可以確認員工、顧客、訪客的感染狀態?

在回答此問題之前,必須先確認,為什麼此項資訊是必要的?有沒有蒐集這項資訊以外的手法可以達成相同目的?

【GDPR】牙醫拒絕為病患診療也會違反個資法?義大利牙醫因為違反個資法遭罰2萬歐元!我們需要全新的個資法思考

義大利某牙醫請病患寫自己的病史時,其中在傳染性疾病欄,該病患寫下自己染有愛滋病的病史。該牙醫因該名病患具有愛滋病史拒絕提供診療,此遭義大利個資保護機關認為該名牙醫違反GDPR第5條之蒐集個資的限制,因此開罰。

美股散戶與對沖基金的戰爭!雞蛋水餃股被炒破天際,在台股是否有可能?

隨著社群平台、金融科技的盛行,網路連結產生的效益大到在迷因股的操作上,讓翻滾華爾街多年的對沖基金因為與散戶對作虧損達60億美元。他們是如何運作,若同樣的事情在台灣是否有可能產生?

可不可以跟上下游廠商約定販賣價錢?零售商、電商、個人型職人必須要了解的價格決定法律問題

供應商想介入價格決定,可不可以?如果不用契約方式約定,可以改採其他方式嗎?是不是用建議價格即可?花材供應商可以跟花店約定花材販賣價格?家具供應商可以跟家具行約定家具販賣價格?

亞洲第一部AI相關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草案)

2021.07.14深圳公開『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上網徵求意見,此草案中劃出人工智慧(中:人工智能)的規制範圍以及運用人工智慧(中:人工智能)產業,應該受到如何的監管以及需注意的事項,更重要是產業以及深圳市明確訂出所需負的義務,以下介紹為什麼是深圳、為什麼有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在規範些什麼?

【GDPR】新創公司的AI演算法也會違反個資保護相關法規?義大利食物外送平台遭罰260萬歐元

Foodinfo是食物外送平台(類似於uber eats, foodpanda),在義大利是主要的外送平台之一。義大利個資保護機關於2021.06.10數位平台Foodinfo開罰260萬歐元(約1億新台幣),因為他們違反多項GDPR規定(包含第5以及第13、22、25、30、32、35、37),其中最重要為他們使用具有歧視性的AI演算法管理旗下的外送員。

他們的AI演算法做錯了什麼?

【GDPR】任何個人資料都可以請求刪除嗎?從奧地利法院判決談遺忘權的限制

曾受破產宣告經歷過債務重整的個人可以向信用評分機構主張遺忘權,要求信用評分機構刪除過去破產的紀錄或是相關的財務資料嗎?

意向書可以隨便簽嗎?意向書跟契約一樣嗎?一定不一樣嗎?

Sticky post

意向書(MOU),有很多版本,投資意向書、租賃意向書、買賣意向書、合作意向書等等。意向書在法律上的定位到底是什麼?違反意向書的法律效力是什麼?意向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那具有哪種法律效力?如果簽了意向書的話,結果未簽契約本約的話是可以的嗎?以下這篇文將會重點說明。

我的個資不是我的個資?何為情報銀行?

使用Facebook、Google、iCloud 是有服務費你知道嗎?我不是商業用、個人免費使用也需要收費嗎?但這些科技公司沒有叫我付費啊?其實有的。我們是用自己的個資跟科技公司交換服務。
這篇將介紹日本政府近期推動的新事業,叫做「情報銀行」。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by Anders Noré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