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體育領域的攝影師將其在各大體育領域拍攝的比賽照片上傳至網站,其中包含大量的6-18歲兒童與青少年照片,是否構成違反GDPR?侵害這些青少年與兒童的個資?攝影師是否可以主張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