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馬仕提告美國NFT藝術家,於一審陪審團的審理下獲得勝訴判決。本篇文章將深入分析愛馬仕訴訟策略,以及給創作者以及經營者的建議。

事件背景

詳細內容可參閱先前內容【區塊鏈/ NFT / 法律】元宇宙與 NFT 中的商標議題—一文帶你看愛馬仕柏金包商標爭議,從聯邦地區法院決定略揭未來元宇宙與 NFT 商標議題

背景簡述如下,Rothschild為一名藝術家,其創作一系列藝術品,描繪了 100 幅不同設計的愛馬仕Birkin包包的圖像,並命名為“METABIRKINS NFT”,所有NFT圖像於Rothschild的網站出售:https: //metabirkins.com

愛馬仕 (Hermès) 的“Birkin”相當著名的奢侈品包包,售價可高達數十萬美元。針對此包包,愛馬仕擁有“BIRKIN”文字商標(美國註冊號 2991927)和 BIRKIN 手提包設計的商業外觀(美國註冊號 3936105)的美國聯邦商標註冊。

陪審團判決結果

2023 年 2 月 8 日,陪審團認定 METABIRKINS NFT 的Mason Rothschild 需承擔三項罪名:商標侵權、商標稀釋和網域名稱搶註,並判給愛馬仕 133,000 美元的賠償金。
紐約南區判決對於Rothschild 相當不利,案件可能會上訴到第二巡迴法院,屆時上訴法院可能會重新審視陪審團裁決所決定的法律問題。 將繼續關注這個空間。

深入分析

本次判決是基於陪審員的決定進行的判決,並沒有詳細的判決理由可以參考、分析。但是從雙方提出的文件以及相關的文件中可以分析出以下兩個重點。

商標法攻防戰略

愛馬仕在訴訟程序過程中提出了以下的資料,

  • Rothschild 訪談時所稱METABIRKINS系列對於取代Birkin的意圖
    “for me, there’s nothing more iconic than the Herm[e]s Birkin bag. And I  wanted to see as an experiment if I could create that same kind of illusion that it has in real life as a digital commodity.”
     “now you’re able to bring that into the metaverse with these iconic NFTs”; and that “I feel lik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is like getting a little bit blurred now because we have this new outlet, which is the metaverse, to showcase, showcase them in our virtual worlds, and even just show them online.”
  • 愛馬仕進行對於消費者是否誤認的調查
  • 愛馬仕蒐證網路上如instagram, twitter消費者對於METABIRKINS產生的誤認貼文

愛馬仕針對消費者的主觀理解、創作者的意圖提出的證據以及攻防,是基於商標糾紛的重點是消費者的態度和對商品來源的理解。 商標法要求法院確定消費者是否可能相信涉嫌侵權的文字、標識、包裝或產品設計是由品牌所有者使用、認可、創作或贊助的。

此段需請企業經營者、創作者特別注意,於著作權法不會考慮消費者的態度,而集中於著作的使用目的和特徵、原作的性質、所用素材的實質性以及使用對原作市場的任何影響。因此針對不同的產品、不同的設計是否要使用他人的商標或是使用他人的著作權產生的法律效果跟後續可能的責任不同,需在戰略性上進行不同考量。
戰略決定後也須延續到後續任何對外發言,使發言可以呈現一致性。

NFT藝術品的實用面向

如先前部落格所提到內容,法官提出的中間裁定提到對於NFT這類的數位藝術品中需特別關注其功能以及使用性。

「NFT 在元宇宙中所具有的性質、功能、潛在可能納入判斷中,因法院指出若是 MetaBirkins 的 NFT 包包是在虛擬世界中可以穿戴的虛擬手提包,那這樣將傾向認定為商品而非藝術品。」

  • 愛馬仕在訴訟文件中多次提到Rothschild 販售內容為”digital handbags“(數位手提包),而並非是”digital images“(數位圖像),強化Rothschild 販售的為商品而非藝術品。
  • Rothschild 在其他的藝術品系列“I Like You You’re Weird”讓此類NFT可以讓玩家在遊戲中導入其收藏,變成可使用的虛擬穿戴品。

小結

此地區法院陪審團判決出爐後,沒有意外應該會繼續上訴,後續上訴法院將會針對此議題進行更細一步的法律攻防戰。此將成為引領NFT與實體世紀商品商標間爭議的重要案例,後續值得持續關注。

創作者、經營者在規劃、發行時需特別注意,使用他人商標或使用著作並非不可行,但是在整體市場、法律攻防的戰略上會有不同的思考。清楚認知風險以及攻防內容,將會是產品上市之路是否順暢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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